清代刑法本是依据明代刑罚而定的,但在严刑中废除了腰斩、廷杖两刑,表面上有所减轻,实际仍非常残酷。 照片上的那个人不是罪犯。他是在摄影者的指导下做示范。这种姿势不能站起来。 不能坐下。几天之后受刑者是什么样的状态也就可想而知了。
清代刑法为笞、杖、流、徒、死五刑,死刑分为凌迟、斩决枭首、斩、绞。斩、绞又分为斩 立决、斩监候、绞立决、绞监候。图为刽子手准备履行其职责 ,一人被斩首。泥泞的地面上跪着被定罪的人(可能是义和团)。清代的斩立决、绞立决犯人由各府、厅、州、县审讯,有情节重大、罪不可赦罪名者,行刑时罪犯由监狱提出,讯明姓名、验明身首,当堂赏以酒、肉、饭食各一碗,届时一声炮响,刽子手举刀一挥,人头落地,取其首悬挂于市南门城墙 或三牌坊枭首示众。图为戴木枷的人,摄于1902年。
死刑罪中的斩监候与绞监候判定其罪后,仍须等待到每年秋季,汇入秋审案中,由皇帝裁决,才有免死的希望。 图为摄于汉口,在1900年义和团运动期间。
这张照片是在1900年,天津,监狱外面。持枪者是八国联军的日本鬼子狱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