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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伙自导自演抢劫案 因没钱吃饭想住进监狱

时间:2018-04-12 13:25:19  阅读:4071+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沈丹萍
17日下午4时许,大足区警方接到一名小伙报警称,自己抢了钱,现在准备投案自首。东门派出所民警很快赶到滨河公路附近。“昨天晚上我抢了钱,这是我使用的凶器。”小伙边说边交出一把匕首。因案件性质恶劣,民警当即将小伙带回派出所。

  小伙姓覃,25岁,大足区三驱镇人。他接受调查时称,16日他一整天都没钱吃饭,当晚11点半左右在大足区步行街一巷道里,持刀抢劫了一名女子,抢得现金100元。被抢女子比较年轻,身穿皮衣,染发。覃某对案件描述条理清楚、细节翔实。

  经查,案发当天和次日均未接到类似报警,“抢劫案这种恶性案件,绝大多数受害者都会第一时间报警。”民警感到十分蹊跷,当然也做过合理推测:“是不是被抢现金不多,当事人没受到伤害,所以放弃报警。”

  民警确定覃某无吸毒行为,且精神正常。随后调查中,覃某主动带领民警指认案发地点,并一再追问什么时候能送到监狱去,这让民警觉得有些不对劲。民警随后与覃某进行耐心沟通,最终覃某承认抢劫案是其虚构的,目的是为进监狱找个落脚点。

  警方调查得知,覃某去年在重庆一家公司当车间工人,因嫌工作辛苦,不久前辞掉工作回到大足。他又在一家广告公司找了份工作,因得不到老板赏识,很快被辞退。承担不起日常生活费用,覃某不得不张口向家里要钱。

  “他平时好吃懒做,心思都用到上网打游戏上面去了,哪里会干得好工作嘛?”对于覃某,父母很是不满。事发当天,覃某在老家和家人一言不合闹起矛盾,最终离家出走。覃某来到大足无处可去,为找个住处混口饭吃,竟然自导自演了一出抢劫案。

  弄清事情真相后,民警对覃某报假案的行为给予了严厉批评教育。经开导,覃某写下保证书,承诺将好好面对生活。目前,覃某在家人陪同下已回到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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