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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文新合同被爆改动分红形式引作者不满律师部分条款有失公正

时间:2020-05-05 12:26:18  阅读:1221+ 来源:腾讯科技 作者:责任编辑NO。郑子龙0371

继官宣新任掌门人后,阅文集团与平台作者的合同纠纷问题再次将其置于舆论漩涡之中。据南都记者了解,4月30日前后,不少阅文旗下网文平台的作家公开爆料称阅文新修改的“霸权合同”严重侵害创作者的著作权以及收益。

但阅文集团方面也接连发表两份声明,澄清当前大家讨论的合同并非外界谣传的4月28日推出的新合同,也不可能推行“全部免费阅读”的模式,并承诺将在5月6日启动“系列作家恳谈会”,就商业模式、作家生态以及作家合约等问题展开讨论。

作者不满丧失版权沦为平台“代写”

据了解,对于阅文“新合同”的不满最早是由老牌网文论坛“龙的天空”传出,之后一路发酵至微博、知乎甚至是B站。南都记者从该论坛上获得了一份长达12页的“新合同”——阅文集团《文学作品独家授权协议》。一名不愿具名的起点中文网资深作家向南都记者确认了合同的真实性,并表示,4月15日左右就有作家发现了自己的合同条款较以往有变,但新合同正式启用的具体时间无法考证。

对于阅文在澄清中表示“当前大家讨论的这份是阅文于2019年9月推出的合同,并非如外界谣传所言是2020年4月28日推出的新合同”的说法,上述作家告诉南都记者:“肯定不是去年9月启用的,有人翻出年初(签)的合同还是之前的老合同”,他表示阅文所说的合同“推出”到底是指正式启用还是拟定完成,无法从其声明中获悉。

该作家向南都记者强调,目前作家群体对于新合同最大的异议并非外界所认为的单纯是对付费或免费模式的争论,而是作品版权得不到保护,而新合同中很多“不合理”条款在老合同中也存在已久。

“比如合同中的3.11条款,这在某种程度上预示着平台拿你的作品开发翻译作品、改编等都与原作者一点关系没有。还有些条款表明,我们的笔名和社交账户以后可能都不是自己的了。”

(合同中的3.11条款)

而更令作家群体不满的则是合同中违约责任的规定以及对作家所谓的“聘请”。据了解,合同中有细则表明当作家提交的作品不符合平台修改要求时,必要时候平台有权委托第三方续写协议作品至完本。并且,阅文方面还强调,平台聘请作家并不代表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或雇佣关系。平台无需为作家提供任何劳动及社会保障方面的福利条件。

该作家表示,其实作者与平台的关系本质上并没有变化,但相较于旧合同,新合同“撕破脸”般白纸黑字的规定让许多作家感觉自己连“枪手”都不如。“很多内容看起来就是所有版权都是网站的,作者没有一点权益,就是个代写的,像个包身工。”

(违约责任中的部分条款)

(关于雇佣关系的细则)

分成挂钩平台净收益、新销售模式引担忧

除了上述的版权问题,收入分成模式的改变以及在免费分发渠道的作者收益问题也是此次合同纠纷的焦点。

上述的作家告诉南都记者,以前读者订阅付费,正常价格是1千字5分钱,一般一章2000-3000字,读者订阅一章就是一毛到一毛五,订阅付费的读者数越多收入就越客观,网站会与作者平分付费订阅的收入。但在新合同中,阅文修改为扣除成本后,与作者平分净收益,他认为非常不合理。南都记者查看合同条款中“乙方报酬”部分,分成上确实有“(甲方网站自有渠道按单章电子订阅销售收入- 渠道及运营费用等成本)* 50%”的明文规定。

“且不论网站净收益可以是负的,这个成本对作者也不透明,财报也没法看,完全看资本良心,说成本是多少就多少,这很可能导致作者最后一分钱没有”,上述作家表示。

另外,作者们对免费模式推行的担忧则起源于新合同中对“新型销售模式”的论述。另一名云起书院的作家小锦(化名)告诉南都记者,平台方在合同中表示“不排除以类似‘点击观看广告/浏览指定页面/完成互动任务等形式以代替付费购买作品章节’等方式,向终端读者提供协议作品的订阅服务”,这在某种程度上预示着未来平台很可能通过读者浏览广告等方式推行免费阅读模式进行引流。“会担心这对于一些靠订阅吃饭的作者来说收入可能会少很多,但也有消息说之后会靠广告的流量收入分成。”

小锦表示,阅文此次的调整或许是想要对付费模式进行改革,来对抗免费阅读的竞争压力。“爱奇艺咪咕红薯,很多平台都开始推崇免费阅读,所以阅文一直推行的付费阅读受到了很大的冲击。”

对此,阅文集团在5月2日发布的澄清中表示,他们坚定的认为必须要巩固和保持付费模式,外界传言的阅文推行“全部免费阅读”是不可能也不现实的说法。

据了解,阅文旗下目前囊括了起点中文网、创世中文网、云起书院、红袖添香、潇湘书院等众多网络文学网站,大部分都以付费模式为主。

上述起点中文网的资深作家告诉南都记者,这些网站不少付费作品会被阅文分发至QQ浏览器、微信阅读等平台以免费模式进行推广引流。他表示:“我们发布的平台是起点中文网,这是阅文集团旗下的核心内容平台,其他诸如微信读书、QQ浏览器这类,他们不是内容平台,只是(腾讯)集团内部分销渠道,他们的书是从内容平台授权得来的,理论上这些授权分销,要付费给作者的。”

该作家强调,免费阅读模式其实作者也能够得到收益,如广告费之类的分成,“微信无限卡这类的霸道免费,连广告费都不给了,这并非是付费与免费谁优谁劣的问题。”

而阅文也在澄清声明中坦言,关于大家关注的微信读书针对阅文版权内容的限时免费运营活动,是渠道自身运营不当,同时也是他们渠道工作的管理失误。已经与微信读书沟通并达成共识,运营活动已经下线,不会对作家的收益产生任何影响。

律师:条款合法但有失公平,部分存在过度解读

对于上述作者们提到的合同问题,南都记者咨询的部分律师表示,阅文的“新合同”谈不上违法,但整体上的确存在失衡,明显倾向于甲方即阅文集团。其中熟悉版权法的蒋律师告诉南都记者:“毕竟合同属于商业行为,双方协商为基础,如果乙方认可,法律上一般会尊重当事人的意识自治。但是不排除甲方利用自身优势,比如商业地位、对法律的理解等,形成显失公平的条款。”

以上述作家提到的净收益分成为例,蒋律师解释道,收益要先扣除成本,成本摊销中的可操作性就很大,“有平台整体成本,渠道成本等(整体性成本),还有为单部作品所花费的成本”,而合同中规定了作者们若需要数据咨询,要以甲方统计的数据为准,“作者们没有权利要求对平台方的财务状况进行审计是关键,获知信息的渠道有有限。”

南都记者浏览合同发现,以净收益作为分成关键的计算逻辑几乎贯穿了平台对广告收益、促销活动以及第三方订阅收益等涉及利益分成的所有条款中。

对于争议较大的版权问题,以上述作家提到的平台方有权委托第三方续写为例,蒋律师坦言合同条款的确存在不合理。“作品的修改不仅涉及财产权利,还涉及人身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这里合同条款的规定可能会导致对作者著作权中人身权的侵害。如果作品的修改、续写损害了作者对作品享有的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作者仍应当有权予以制止。”

她还强调,合同中对于作品相关的其他权利(指非著作权的,例如商标、商品化权等)规定基本上可以由甲方即平台方自由开发使用,并且不用向乙方即作者支付任何费用,这样的条款也存在问题,“如果作品火了,是可以衍生出很多权益和权利的。”

不过,对于许多作者尤为敏感的“聘请”但不产生劳动关系的条款,另一位林律师表示属于过度解读了,“从平台角度来说肯定不会与作者形成雇佣关系的,双方更多是通过合作协议来约定作者的创作细节”,他表示平台不可能对作者们采取员工的方式来进行管理,自然也不需要缴纳社保等费用,“聘请”二字不存在任何问题。

北京志霖律师事务所副主任赵占领向南都记者表示,合同中对版权、授权等网文核心问题的条款谈不上是对作者权利的侵犯,因为合同需要双方经过协商一致后才能签署,对于相关条款不满意,作者可以再一次进行选择不签署。

但不可否认的是,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平台方基于庞大的用户量拥有更强的话语权,所以在合同条款的签署上也更具备优势。“如果你不是一个具备很大市场号召力的作者,就没有太多谈判的能力,自然议价能力也比较弱。签署这样的协议,实际上的意思就是由双方的市场地位所决定的。”

采写:南都记者 徐冰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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